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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贷款背后胁迫交易

发布时间:2020-03-04 11:47:36 阅读: 来源:理发器厂家

李红亮是按照金融行业的潜规则在做事,为了获得贷款,首先按照郭小花的要求,把鑫通公司拱手奉送,其次签订租赁10亩地的协议。但是,以郭小花为核心的临汾金融世家的血盆大口继续依法张开

尽管郭小花声称芦胖子与李红亮案争与其没有任何关系,但事实已经证明,以郭小花为核心的临汾金融世家,在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某些办案人员的暗箱操作之下,炮制出了临汾有史以来绝无仅有的奇案。

2月7日,本报以《富豪遭遇山西临汾式构想》为题,报道了山西临汾商人李红亮,因一笔2500万元的贷款,卷入一场从诈骗到欠款的闹剧,迫使他流落他乡、一贫如洗的全过程。

报道在社会各界,特别是山西商界引起了非常强烈地反响,新华网等20余家网站对此报道进行了转载。一方面,临汾市委主要领导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临汾市检察院控申处已经按照领导的批示,对此案展开调查,并由一位副处长牵头;临汾市尧都区政法委组织该区公、检、法相关部门对李红亮案进行了专题研究;尧都区纪委也开始对尧都区农村商业银行展开调查。另一方面,当事人芦胖子委托其北京的律师,不断向各大网站发函,要求删稿。

本报记者在此赶赴山西临汾,对此案展开了进一步调查。

贷款背后胁迫交易

李红亮一直掌管着临汾市金诺信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信公司),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是他既不是公司的股东也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金诺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他妹妹李红荣。

根据本报记者此前的调查,金诺信公司为了拓展业务,在临汾市尧都区屯里镇霍侯一级路旁购买70亩土地兴建一家主营大客车销售、检测及售后维修业务的汽贸中心。金诺信将项目报上去经尧都区发改委立项审批后,2009年9月金诺信与临汾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成交确认书为69.57亩,并于2010年元月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相应的,金诺信公司需要支付2400万土地出让金。在此前,金诺信公司为补偿和平整土地已经投入大量的资金,因此资金有些紧张。

2008年6月,李红亮在朋友的介绍认识了尧都区农村信用联社后勤中心芦建国,芦建国将他带到了自己的亲姑姑,时任尧都区农村信用联社主任(现任尧都区农村商业银行行长)郭小花的办公室。

经过商谈,芦建国一方提出贷款条件:必须要将李红亮妻子名下的临汾市鑫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通公司)过户给芦建国之妻贾临巧,重新进行独立核算,并将每年300台长途客车的销售业务一并转送给贾临巧,仅此一项业务每年的利润就在300万以上。此外,金诺信公司还要再为鑫通公司注资300万作为前期的流转金,且贷款必须以鑫通公司名义。

金诺信公司被逼之下答应郭小花、芦建国的条件,与过户后的鑫通公司签订了贷款协议,约定以鑫通公司的名义贷款2500万元。

2009年4月9日和9月14日,尧都区信用联社分两笔将2500万贷款发放给了鑫通公司,而鑫通公司实际转到金诺信公司账户的钱为2100万左右。在郭小花的授意下,芦建国陆续从金诺信公司取走300余万元。

《影响力周刊》记者核对账目后显示,鑫通公司帮金诺信公司贷款2500万元,而金诺信公司实收不到1800万元。

贷款落实以后,郭小花再次找到李红亮,要求签一份《补充协议》,其内容是,之前转让给鑫通公司的业务利润全部归鑫通所有,并以鑫通公司的名义,从金诺信公司70亩土地中,租赁10亩办金诺信易通源加油站。

李红亮说,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再次答应了郭小花的要求。所谓的租赁实际是免费使用,并不给租金。

同时,金诺信公司用贷款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国土部门给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

血盆大口依法张开

李红亮是按照金融行业的潜规则在做事,为了获得贷款,首先按照郭小花的要求,把鑫通公司拱手奉送,其次签订租赁10亩地的协议。但是,以郭小花为核心的临汾金融世家的血盆大口继续依法张开。

书面材料显示,在郭小花的操作之下,通过用私刻村委会公章的申请,拿到了加油站的批文,并擅自将金诺信易通源加油站改名为易通源加油站。易通源加油站的法定代表人则是郭小花亲妹夫闫春生。

由于土地使用权是金诺信公司的,而加油站的名称又变成了易通源加油站,去掉了金诺信三个字,便存在手续不对称的银行。

2010年1月,郭小花再一次找到李红亮,要求其将原先租赁的10亩无偿过户给易通源加油站,李红亮断然拒绝了郭的请求。

至此以后,郭小花便隐退到背后,再也没有出现过,至于他在电话中告诉《影响力周刊》记者,她与此事无任何关系的说法,事实证明,她在说谎,因为有一份铁的证据就是以郭小花芦胖子的名义签的。

芦胖子是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他原系东高河村的村支书兼村主任,李红亮与他并不怎么熟悉,更谈不上有任何经济往来。到后来,芦胖子能掀起千层浪,制造临汾奇案,是因为他是郭小花的亲哥哥。

《影响力周刊》记者在临汾采访期间,曾接到东高河村村民的联名书面举报信,举报芦胖子纵容其兄占有40亩地,盖520套小产权房,获利亿元的情况,因与本案无关,以后的报道再关注。

李红亮知道芦胖子出手,在强龙斗不过地头蛇的情况下,即赶赴北京广安门中医院治疗极度恶化的眼病。期间,芦建国曾带着尧都区经侦大队民警高峰去医院探望,并询问双方土地的问题,李红亮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了陈述。

要特别说明的是,时任尧都区经侦大队禇韶勇与郭小花、芦胖子家是直系亲属关系,高峰是禇韶勇的部下。

根据本报记者此前的报道,几天之后,尧都区经侦大队突然闯到金诺信公司,在没有出示任何依据的情况下,查封了公司的所有账目,只留了一个扣押清单。得知消息的李红亮在医院电话给芦建国,芦建国表示自己不清楚,要他找郭小花,而郭小花则让他去找其兄芦胖子商量解决。

当李红亮回到临汾之后,4月5日和4月7日,芦胖子邀约身份不明的人,两次对李红亮进行殴打,并胁迫李红亮在内容为由金诺信公司将10亩土地过户给易通源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关于易通源加油站和芦胖子原已付给金诺信公司的1100万,在扣减10亩地费用后由金诺信支付给易通源或者芦胖子的承诺书上按了五个手印。

李红亮说,他慑于尧都区经侦大队禇韶勇与芦胖子家是亲戚关系,并未报案。

签署了出让承诺书后,芦家多次打电话催李红亮办理10亩地的过户手续,并要求其偿还1100万扣除10亩地出让金后的700万元。无奈之下,李红亮只好带着已经怀孕7个月的妻子到处躲藏,直到7月份妻子要生小孩才被迫回到临汾。

先刑后民炮制铁案

这起铁案的炮制过程是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先动手的。

2010年6月24日,尧都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以李红亮及其妻子从2005年起陆续诈骗芦胖子1030万元为由对二人进行网上追逃。追逃之时,李红亮及妻子正在临汾准备生小孩,并没有躲到外地。直到李红亮的儿子降生一个多月后的9月29日,公安局经侦大队才将李红亮捉拿归案,而当时签署的刑事拘留证上的罪名却并不是诈骗,变更为涉嫌挪用资金罪。

11月3日晚8点,尧都区检察院批捕科的办案人员提审了李红亮,在没有找到犯罪证据情况下,李红亮被取保候审。而这时他已经被关押了37天,远远超出了羁押期限。

李红亮在后来的诉讼中才知道,尧都区经侦大队用以立案的诈骗1030万,竟然只是依据芦胖子提供的白条收据,而这些白条收据的签收人是他的亲侄子芦建国,没有任何一张是李红亮签字确认的,也没有银行的往来帐和金融凭证作为支撑。

2010年11月17日,也就是李红亮被取保候审后的两周后,芦胖子将其告到了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70亩土地的一半归芦胖子所有,并要求李红亮从2009年11月起支付每月120万的违约金。理由是早在2008年12月18日,李红亮就已经和他签署了35亩土地的《出让协议》。此前,芦胖子曾四次起诉到法院又撤诉,这已经是芦胖子及鑫通公司第5次起诉李红亮了。

李红亮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2008年5月29日,李红亮已经同意将70亩土地全部出让给贾临巧的话,那么他根本就没有贷款2500万的必要,相反,贾临巧还要支付他巨额的转让好处费。而芦胖子前两份撤了的诉状也恰恰证明直到2010年4月,李红亮并没有同意将35亩土地转让给他人。

2011年4月28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支持了芦胖子的诉讼请求,将70亩土地的一半判给了芦胖子。

法院判决主要依据三个方面的证据。

一是诉称的2008年5月29日那份《转让协议》,《影响力周刊》记者看到,这份证据明显是先盖章后打印的,金诺信公司的章怎么不偷盖的,李红亮并不清楚。最关键的是,芦胖子三个字并非芦胖子本人签,芦菊香当庭透露,是郭小花代签的;李红亮三个字也不是李红亮本人签的。

李红亮向临汾市法院提出笔迹鉴定的申请,法院要求李红亮提供半年内的公司账目签字,李红亮向法院提交了尧都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已经扣押的账目清单,要求法院到经侦大队调取,但遭到了法院的拒绝。而李红亮及律师多次到法院要求缴纳鉴定费的要求也没有人理睬。

判决书确实是这样写的:因李红亮未能提供鉴定所需材料也未缴纳鉴定费用,致鉴定无法进行。

二是2010年4月7日,芦胖子胁迫李红亮签的由金诺信公司将10亩土地过户给易通源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关于易通源加油站和芦胖子原已付给金诺信公司的1100万,在扣减10亩地费用后由金诺信支付给易通源或者芦胖子那份《承诺书》。法院认为,李红亮既未及时主张权利,又未提供证据,因此对该辩称不采信。

三是李红亮在北京广安门中医院治疗眼病期间,尧都区公安分局高峰为他做的那份神秘的《询问笔录》。李红亮说,在他眼睛根本无法看清内容的情况下,高峰就让他签字了,他也不知道《询问笔录》上写的是什么内容,而这份《询问笔录》也成了李红亮败诉的关键证据。

李红亮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维持了原判,他至今未签收这份判决。

如果我诈骗了芦胖子1030万,希望尧都警方将我收监;如果是冤枉的,希望他们给我出一个结论,李红亮告诉《影响力周刊》记者,他曾经到公安部上访,要求尧都警方出结论,但时至今日,尧都警方依然按兵不动。记者在尧都公安分局采访也再次遭到拒绝。

以郭小花为核心的临汾金融世家的利益链已经初步凸显,相信在临汾市有关领导的重视之下,此案能早日大白天下,本报还将继续予以关注。

来源:购物导报.影响力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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